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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2016年质量安全监管工作要点

发布日期:2016-03-23   查看次数:

辽宁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2016年质量安全监管工作要点


    2016年全省住房城乡建设系统质量安全工作的指导思想是:以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经济工作、中央城市工作会议和全省城市工作会议精神,按照省委、省政府工作部署,落实质量安全责任制,提高保障能力和监管能力,推进标准化、信息化和诚信体系建设,努力开创全省建设系统质量安全工作的新局面。
    主要工作目标是:确保房屋市政工程地基基础、主体结构质量安全,工程质量投诉处理完结率稳定在95%以上,争创2项以上中国建设工程鲁班奖和国家优质工程;降低房屋市政工程生产安全事故起数和死亡人数总量,不发生重大及以上建筑生产安全责任事故;确保市政公用行业安全运营,保障生产供应。
一、落实责任,加强基层基础工作。
1、进一步落实工程质量安全责任制,推动企业主体责任和政府监管责任的落实,强化质量安全责任目标管理和绩效考核。
2、认真落实《辽宁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强安全生产监管执法的实施意见》和《辽宁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规范安全生产监管执法强化执法保障的通知》,加强安全监管执法规范化建设,编制监管执法工作计划,严格执法程序,细化执法内容,量化执法标准,统一执法文书,统一执法形象,统一执法着装。
3、加强各级监督机构建设,保证机构设置、人员配备、设施装备配备到位。强化基层质量安全监管工作,重心下移,力量下摆,实现监管全覆盖。创新管理模式,鼓励通过政府购买社会服务的方式,提高监管能力,解决力量不足的问题。
4、严厉实施质量安全事故责任追究,进一步落实事故快报、督办通报和约谈。
二、务求实效,深化全省工程质量治理两年行动。
5、全面落实五方主体项目负责人质量终身责任,建立和完善终身质量信息档案,全面推进“两书一牌”制度。
6、着力推动建筑业新技术应用和质量创优,确保每市都有示范工程,并进一步向县区延伸;加强工程质量创优工作,引导企业树立名牌意识,争创优质工程。
7、加强工程质量监督执法检查,强化日常巡查、飞行检查和随机抽查,加大对违法违规行为的处罚力度;继续推进专项治理,落实住宅工程质量常见问题专项治理行动计划,开展专项治理示范工程创建活动。
8、继续完善工程质量检测监督平台建设,推进检测工作规范化、专业化、公开化,提升检测工作的监管水平;进一步提升工程质量竣工验收和数据管理水平。
9、健全工程监理机制,进一步发挥监理作用,促进工程质量稳步提升。
三、改革创新,提升质量安全监管能力。
10、深入贯彻落实《辽宁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安全监督规定》和《辽宁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监督工作规程》,组织编制《建筑节能工程施工质量验收实施细则》、《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实施细则》、《建筑工程文件编制归档规程》,推进质量安全监管工作规范化。
11、大力推行工程质量管理标准化,推进质量行为管理标准化和工程实体质量控制标准化;全面实施建筑施工现场和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考评,并实现网上监管。
12、完成建筑市场监管和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建设工作,确保覆盖到市、县(市)区及全部工程项目;同时,积极配合做好安全生产监管信息化工程(一期)建设部建设项目建设工作,做好信息资源整合、数据衔接和推广应用等工作。
13、加速建立质量安全诚信体系,推进建立企业质量安全承诺、不良信用记录和失信企业“黑名单”制度,增强企业诚信意识,提高质量安全监管工作实效。
14、完善监督检查制度,落实“四不两直”检查方式,执行“四张清单”的管理办法,实行差别化监管,加强联合执法,强化对重点地区、薄弱环节的监督检查,强化对各方责任主体质量安全行为的监督检查。
15、深化建筑施工专项整治,突出治理深基坑、高大模板、脚手架和施工起重机械的等风险隐患突出的重点领域;强化消防安全管理,督促建设、施工、市政公用企事业单位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有效遏制安全事故。
16、积极防治建筑施工扬尘。贯彻落实省蓝天办的工作部署,做好加强大气污染治理工作实施意见2016年度重点任务,推动各市城区主要建筑工地安装视频监控,控制建筑施工扬尘,鼓励建筑工地安装视频监控,落实控制施工扬尘措施。
17、加强城市轨道交通工程质量安全监管,组织开展监督检查和专项治理,完善责任体系,提升风险防控能力。
18、进一步完善既有建筑安全管理工作机制,结合实际,加快研究制定既有建筑安全。
四、创新管理,提升市政基础设施安全运营能力。
19、积极实施数字化城市管理工程。整合城市管理资源,创新城市管理体制,全面推广数字化城市管理新模式,秉承“第一时间发现、第一时间处置、第一时间解决”的理念,在提升城市日常管理水平的基础上,积极应对城区防汛、防台风、雪灾等极端天气以及供气、供水、供暖等市政设施的安全运营,提升政府应对突发事件的预警和处置能力。
20、开展以城市燃气、供水、供热和公园景区设施安全为重点的专项治理。杜绝燃气泄露爆炸、水质污染投毒等恶性事件发生,定期检测缆车、索道、游船等游览设备,设置警示标志,完善落实应急救援预案和保障措施,确保游人生命和财产安全。
加快改造建成区雨污分流排水管网,增强城市排涝能力。
21、实施城市雨污分流试点工程,新城新市镇排水管网要全部采用雨污分流制,加快改造建成区雨污分流排水管网,增强城市排涝能力。
五、深化培训,全面提高质量安全意识。
22、强化质量安全监管人员教育培训,继续开展监督机构和监管人员考核,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一岗双责”,积极推进监管队伍思想建设、组织建设和作风建设,切实提高依法行政能力和业务管理水平。
23、加大对建筑施工企业“三类人员”、质检人员、特种作业人员以及监理人员的质量安全考核力度,做好专职安全员分类后系统更新升级工作,进一步规范考核程序。
24、做好燃气经营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运行维护和抢修人员培训考核工作,并将其纳入燃气经营许可管理内容。
25、加强一线作业人员质量安全教育培训,创新培训方式,落实企业培训责任,切实提高质量安全意识和操作技能。
26、组织开展好第15个“安全生产月”等系列质量安全宣传教育活动,积极推进质量安全文化创建活动,普及公众安全知识,曝光典型案例,强化警示教育,营造浓厚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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